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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新农合知识(摘要)

发布时间:2014-12-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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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基本医疗?

        基本医疗是指参保者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内的治疗)和基本费用等内容。超过范围和标准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不属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基本医疗基金不予支付。

        二、什么是生育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为参保职工提供计划内生育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法定的医疗求助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四、各类医保报销比例及方法

        1、首诊我院的居民医保:门诊:①一个年度内,800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50%,限额报销300元。②无他方责任的狂犬疫苗注射费,按每人次100元予以定额报销。③血吸虫病:参保人员患有血吸虫病,不属于工伤范畴或晚期血吸虫病救助对象,且连续未中断参保的,每两年报销一次血吸虫病治疗费用,定额为500元(须持市五医院的住院发票)。住院:一个年度内交一次起付金,标准为800元,800元以上部分,按可报部分的70%报销。全年累积最高限报15万元。

        2、工伤医疗保险:工伤挂帐病人,出院时将诊断证明书及日清单交医院医保办,将费用汇总清单送工伤保险处审核,再按审核要求结清个人自付部分。全额垫付的工伤病人将出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日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特殊材料、特殊药品审批单交所属单位。

        3、市本级及武陵区参保人员报销标准

        目前,我市大病互助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30万元以内的政策内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的以上部分,报销50%。(20-30万元之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实行医保中心后台报账)。一个年度内交三次起付金,分别为1000元、500元、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以内(6.6万元),报销比例为可报销部分的88%。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6.6万元)至大病互助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为可报销部分的94%。

        4、农合参保人员报销标准:

        我市新农合大病互助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住我院治疗起付线为1000元/次,报销比例为可报销部分的65%左右(无转诊证明的一般下降10%)。

 

 

  注: 医保办公室设在第二住院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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