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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南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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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南华大学2020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发布此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医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医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科教部主任任副主任,研究生教务干事、研究生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任组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组织、初评工作。

二、参评对象

我院2018-2020级南华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按时缴清学杂费;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脱产学习在籍研究生;

6.符合所在培养单位相关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学年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在评期间有2门学位课未达合格标准的;

4.未通过中期考核或综合考试成绩不合格的;

5.在科研工作和学习实践(“三助一辅”)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6.研究生在读期间如有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

7.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指标分配与奖励标准

1.奖励标准:

一等奖金额:10000元、二等奖金额:6000元、三等奖金额:3000元。

2.指标分配:

一年级(2020级)南华大学研究生共12人,符合指标12个,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7个;

二年级及以上(2018-2019级)南华大学研究生共15人,符合评选资格共14人,共有指标13个,其中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

四、评审标准

1.一年级研究生

(1)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或国家“双一流大学(学科)”全日制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且不占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名额。

(2)其它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按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和加分项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评选。

(3)一年级研究生的加分项:

①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总计加10分:

a)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SCI、EI、CSSCI收录论文;

b)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

c)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总计加5分:

a)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b)本科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大学(学科)”;

c)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

d)获得国家奖学金。

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总计加3分: 

a)本科毕业于一本高校;;

b)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2.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1)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度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项加权(见表1参考权重)成绩排序确定获奖等级。其中,思想政治表现包括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心理素质、学习态度、社会工作、集体活动等方面确定分值;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专利、科研成果获奖等方面计分;学习成绩按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计分;社会实践从主持或参与课题、参加学术交流、学科竞赛、社会实证调研和其他实践活动等方面计分。

表1 研究生考核项目参考权重表

年级

研究生类别

思想政治表现Y1

学习成绩Y2

科研成果Y3

社会实践Y4

二年级

专业型

20%

35%

20%

25%

三年级

专业型

20%


40%

40%

注:1.总分Y=W1×Y1+ W2×Y2+ W3×Y3+ W4×Y4;

2.Wi——各分项的分值。

(2)二、三年级研究生参评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以南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②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排名前三)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限艺术设计类和建筑学类专业);

③获得省级及以上课题立项资助或获得校级重点研究生创新课题立项。

④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⑤学位课平均分80分及以上,所有课程均无重修或补考。

五、评审程序

首先由研究生个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上交医院科教部(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7日),科教部工作人员进行初评后交医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并在医院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

六、工作要求

按照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向科教部申请复议,科教部将调查后公布复议结果。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教部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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