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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九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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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室:

根据上级通知,结合医院实际,对“清明”节放假作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

2009年4月4日(星期六)为法定节日,放假1天。4月3日(星期五)按星期六惯例轮班,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排班要求

各科室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合理排班,严格考勤。请将本科室节日排班表于3月30日前分别报送有关职能科室审核,由职能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院领导审定。3月31日前送交院办公室汇总打印备案。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

200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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