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市委法治三十条实施办法》的通知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文件
常一医〔2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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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印发《贯彻市委法治三十条实施办法》的通 知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及《中共常德市委关于法治常德的意见》(市委法治三十条)精神,按照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了我院《贯彻市委法治三十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3月1日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贯彻市委法治三十条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及《中共常德市委关于法治常德的意见》(市委法治三十条)精神,按照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有效推进我院法治建设,打造平安医院,创造和谐的医疗工作与生活环境,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市委法治三十条》的总体部署,依法依规办院,提升医院品质,努力建设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医院。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常德工作总体要求,全方位开展医院法治工作,扎实落实“法治常德”建设工作任务。通过深入普法使广大医务人员全面学习、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执业、依法行医意识,规范诊疗程序、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弘扬高尚医德,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法治常德”作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1、医院成立“法治常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绪林 屈晶华
副组长:陈能志 邓利民 潘道波 钟发平 刘 艳
曹正清 邓志明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邓志明(兼)
副主任:徐国舫
成 员:皮丕全 孙 洁 叶政君 邢美娥 陈昌菊
张明芬 朱江霞 孙友桃 沈冰兰 徐纯忠
毛先华 陈银翠 黄 军 梅尧林 邓振清
黄一文 胡 峻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1、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通过普法学习,使全院干部职工养成尊重法律、信赖法律的良好态度,在工作与生活中正确对待法律、运用法律,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存在,督促全院上下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责任科室:保卫科。
2、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护士条例》,严格依法执业、依法行医。严格按照省厅核准的医院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杜绝超范围执业情况,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活动等违法行为。培养医务人员良好的执业素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认真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凡未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诊疗工作。护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执业。责任科室:医务科、护理部。
3、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及人员招聘录用工作。责任科室:人事科。
4、落实《廉政准则》,坚决治理医疗卫生行业的商业贿赂。严禁在药品、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各种维修项目及总务物资等采购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以及礼品馈赠,有效防止腐败滋生。责任科室:纪监室。
5、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有效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责任科室:纪监室、医务科、药剂科。
6、贯彻执行省卫生厅《湖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收取医疗费用,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设立收费项目、分解项目、重复项目收费。严禁私收现金。认真执行住院费用一日一清单制度,维护患者利益。责任科室:计财科、物价办。
7、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医患沟通长效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耐心接待病人投诉,妥善处理医疗纠纷。责任科室:安全办、保卫科。
8、倡导民主办院,推行办事公开。坚持党务公开、院务公开、财务公开及其他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对医院重大活动、人事任免、财务收支、职称晋升等事项进行公开,坚持职代会制度。主动接受职工及社会监督,推进民主办院。责任科室:工会、计财科、人事科。
9、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污水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科室:医务科、院感科、预防保健科。
10、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坚决抵制虚假、欺骗和误导患者的医疗广告,做到发布医疗广告科学、准确、健康、真实,保障患者生命安全。责任科室:医务科、宣传科。
1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理待遇、落实职工休假及社保福利等工作。责任科室:人事科、工会。
12、认真清理2011年12月31日前医院下发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制度及规定等,凡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一律废止。责任科室:院办、人事科。
五、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月下旬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院动员大会。3月上旬将方案上报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责任科室:保卫科。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从2月份开始,院内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室内张贴相关广告词,并利用大厅电子显示屏、OA系统、网站、《一医人》报及《医院信息》等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法治常德”良好氛围。责任科室:宣传科、保卫科。
3、全面实施,有效推进(4-10月)。对照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4、检查考核,总结评比(11-12月)。按照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考核验收、总结评比工作。责任科室:保卫科、院办。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医院“法治常德”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牵头科室与各相关科室都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自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各责任科室要分阶段定期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3、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法治常德”建设工作任重道远,医疗业务工作极其繁忙。各科室必须妥善处理好医疗业务工作与“法治常德”建设的关系,做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相互促进,推进医院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附件:2012年“法治常德”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2012年3月1日上传O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