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手足口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文件
常一医〔2012〕9号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印发《手足口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现将《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手足口病应急处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4月21日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手足口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手足口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手足口病是一种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传染性较强,多发生于婴幼儿。它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疱疹,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炎等并发症。
一、应急处理组织与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向绪林
副组长:屈晶华 陈能志 邓利民 潘道波 钟发平
刘 艳 曹正清 邓志明
成 员:孙 洁 叶政君 孙友桃 皮丕全 鲁 萍
苏春花
职 责:负责全院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署和监督各项防治工作的落实。
2、信息组
组 长:屈晶华
副组长:皮丕全
成 员:熊 妮 袁 芳 丁良恒
职 责:负责搜集防治手足口病最新动态信息和各级各类文件并及时传达落实,保证政令畅通,联系及时,建立工作台帐,完善各项资料综合及归档。
3、防疫防护组
组 长:潘道波
副组长:孙友桃 雷光锋 刘瑞芳
成 员:谈菊华 丁淑芬 欧阳端顺 刘朝晖 谈法梅
职 责:负责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制定落实医护人员防护措施和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源携带者及密切接触者消毒隔离措施;组织相关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开展防治手足口病宣传教育。
4、医疗救护专家组
组 长:陈能志 钟发平
副组长:孙 洁 叶政君 尹明祥
专家组:唐红平 莫文成 覃双全 刘一岑 刘光荣
龙 剑 周诗孝 谭传梅 李德辉 夏黎明
夏先考 郭爱枝 何俊杰
职 责:负责制定防治手足口病方案和完善各项诊疗措施,医护人员防治知识、技能培训,医护人员安排调度,院内救治会诊及紧急出诊等。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邓利民
副组长:鲁 萍 苏春花 郭爱枝
组 员:胡冬梅 徐俐英 彭学清
职 责:负责防治手足口病的各类物质的及时供应与储备,抓好医院内卫生及污水、污物的处置工作,做好公共场所空气消毒工作,保证一线医务人员的生活物质供应。
二、应急处理工作原则
发现手足口病疫情后,各有关部门应做出应急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和疫情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流行或(和)重症病例时应立即报告(正常上班时间报传染病管理科和医务科,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相关部门接到电话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得出现失误。传染病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组织院内救治会诊和监督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并与疾控部门保持联络与信息沟通。疫情发布由省卫生厅请示省委、省政府后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媒体和社会发布手足口病疫情。
三、责任追究
在执行本预案时,对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对隐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报、缓报、谎报手足口病疫情等,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