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医院要闻 > 院务公开

关于印发《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文件

 

 

                                   常一医〔2011〕14号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印发《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纠风办等11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常德市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精神(常纠办发[2011]11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决定在全院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了我院《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1年8月24日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为目的,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活动,使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更加规范;使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三、整治重点

㈠ 规范药品购销行为。(责任科室:药剂科、医务科、经管办)

1、严格执行湘卫发[2010]47号文件精神,所有药品(除特殊药品、原料药、中药饮片外)一律从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采购,并执行网上采购价和零售价。

2、严禁网外采购。对个别临床必需且无替代的网无品种,必须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采购。药品采购领导小组拟定审核采购计划,主管院长批准,半月采购一次,纪委监察全程监督。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物管理制度。按本院药品采购目录购进药品。新进药品按“新药引进程序”,通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抗菌药物采购按本院公布的药品目录执行。

4、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方管理等规定,严禁开大处方、滥用抗菌药物等医疗行为。严禁将科室和医务人员的收入与药品等使用情况挂钩。

㈡ 规范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购销行为。(责任科室:设备科)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不得在场外交易。

2、植(介)入型高值医用耗材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3、常用医用耗材和检测试剂(除与检测机型匹配试剂外)在省市未集中招标采购前,必须严格按程序选择三家或三家以上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进行院内招标。大宗常用医用耗材逐步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4、同类型医疗耗材只能采购国产、进口各两个品牌。已有两个品牌的耗材,再引进新的品牌,需使用科室写出论证报告,并淘汰原有品牌。

5、加强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档案管理。

四、整治措施

㈠ 加强用药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责任科室:药剂科、医务科、质控科、医保办、护理部、院感科)

1、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不断提高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在处方和配方环节上的合理用药水平。

2、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明确每位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严格执行《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

3、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组织院感、药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根据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与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

㈡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购销领域制度建设。(责任科室:计财科、药剂科、设备科、纪委监察室、物价办)

1、严格执行药品器械验收检查制。医院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时,应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货到验收时,依据发票所列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支付货款时,发票上应列明销售药品、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内容,发票与销售出库内容及药品经营企业名称必须一致。并利用网上查询系统做好发票真伪鉴别工作。

2、实行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议事票决制。对新引进抗菌药物必须通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再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通过才能引进。药事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

3、实行药品器械经营企业书面承诺制及销售人员身份核查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要亲笔签署统一格式的书面承诺书;对来院销售药品器械的人员要严格核查各项有效证件和资质,严禁挂靠经营。

4、进一步完善价格公示制度。重点做好医疗服务费用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公示工作。开通电子显示屏与自助查询系统,滚动播放医院所有收费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5、落实本院职工廉洁自律制度。严禁本院职工在药品、医疗器械等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非法财物;严禁本院职工为上述营销人员提供处方和医疗用品数量等信息;严禁本院职工以任何形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与医疗业务有关的销售活动。

㈢ 加强法制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责任科室:纪委监察室、医务科、宣传科、工会)

坚持对医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营造治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的舆论氛围。深化医德医风建设,主动邀请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参加我院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结合院务公开、党务公开,全面开展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广泛听取对我院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㈣ 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的违纪行为。(责任科室:纪委监察室)

1、实行医务人员收受回扣惩戒制。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回扣,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按《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处罚;情节较重者,按《常德市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加大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等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工作步骤

㈠ 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11日~8月31日)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医院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向绪林任组长,党委书记屈晶华任副组长,全体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由纪委书记刘艳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卜茂家为副主任,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设备科、计财科、医保办、质控科、院感科、工会、物价办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2、制定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3、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宣传发动,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并利用宣传橱窗、医院信息、一医人报、横幅标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使治理工作深入人心。

㈡ 排查整改阶段。(2011年9月1日~10月31日)

1、各科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措施。

2、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对重点科室、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回扣、统方、滥用抗菌药物等)以及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3、各职能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督责任。加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责任追究。

㈢ 整章建制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在专项治理过程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医院和各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强化监管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2011年8月24日

 

主题词:医院 整顿规范 药品器械 工作方案 通知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

 

报:市专项整治办(市纠风办)、市卫生局

 

2011年8月24日印发


 

 

分享到:
本站支持IPv6访问